从小,叔叔那身“法官蓝”成为我最初的启蒙,它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以保障,公民的义务能够履行。带着那颗法治初心,我选择了法学专业。
所谓“穷理以致其知,反躬以践其实”,法律是实践的科学,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学好这门学科唯一的密钥。大一暑假,第一次来到基层法院见习,在那些繁琐普通的案件里,我更能明白法律对每一个平凡的人意味着什么。
于是我带着好奇和满腔热血,走进那栋居中放着司法神兽獬豸的楼里。可报到的第一天,我就吃了个“闭门羹”,原因是刑庭的人都出去办案了,让我意识到这份工作并没有预想的轻松。在那间小小的办公室里保存着数百件案卷,有离婚诉讼、财产纠纷、交通肇事、寻衅滋事、涉黑案件等等......
一页页白纸黑字下,是一个个家庭不堪回首的辛酸往事,有不得不通过诉讼来终止一段趋近破碎的婚姻,或是通过审判以追究某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,又或是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追回原本归属自己的财产。
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,对那些悬而未决的纠纷,法官敲下重重一锤。违法犯罪者受到公正的审判,被害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当正义被伸张时,每个受到公正审判的当事人身上都沐浴着“司法为民”的法治之光。
德沃金曾说:“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,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。”拉德布鲁赫曾说:“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”。法院与法官是普通老百姓抵御非法的盾,反抗不公的矛。
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,必然要走向法治化。早在战国时代,法家先驱已在各国变法。李悝在魏国提倡“尽地力之教”;吴起在楚国“明法审令”;申不害在韩国“内修政教,外应诸侯”,都相继公布刑法,使得各国称霸一方、国富兵强。
古代法律从不成文法演变到成文法,倾向保护贵族的利益,在春秋时期,贵族为了拥有绝对的权力,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,如此便可随意处置百姓,增加专制的恐怖。这样的法完全沦为了杀戮的利器。
即便子产铸刑书于鼎,第一次打破刑法威不可测的神秘,后世王朝也一直沿袭成文法制度。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旧模糊,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,君王拥有最高的司法权,常常轻罪重罚,重罪轻罚。法律并不能很好地保护普通人的利益,尤其是没有阶级特权的平民百姓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历史潮流滚滚向前,新中国《宪法》规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封建特权法一去不复返。
每个平凡的岗位,都在进行伟大的事业。虽然法官的劳动大部分人不能看到甚至带有误解,但我深深理解,守护万家灯火的不仅有那些冲锋在前的英雄,还有这些深掩人后的默默无闻者。一位位案牍劳形、埋首案卷的法官,亦是守护一方百姓的城市之光。
经过两个月的实习,从日复一日的工作里,从解决的每一个案件中,从当事人露出的每一丝微笑里,我更深刻理解作为新时代青年,应该把自己的理想抱负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,而我愿意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光和热。
正义是每个人孜孜以求的目标,我们都有着最朴实的价值观——对善的褒扬和对恶的贬弃。但正义的实现不能仅凭一腔热血,所谓“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,如是而已。
这也要求我们法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打下扎实的基础。固然学习法律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总是枯燥繁碌的,这就更要求我们具备一颗不为外界所动的初心。因为这世界的诱惑再多,也多不过人心的繁杂;这世间的风景再美,却也美不过人性的纯良。宁可疲乏自己的身体,也绝不虚妄自己的灵魂。宁愿成功匆匆来迟,也不要对所谓的捷径轻易试足。一个不信仰法律的人,和深渊的距离不会太远。法律是最低的道德,如果失去对法律的敬畏,那么我们也必将失去为人的底线原则。 |